唐河法院司法警察工作规范管理显成效

  发布时间:2009-07-02 08:43:31


   一是规范警务职责。唐河法院按照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着眼于司法警察工作的参与性、服务性、专业性、程序性等特点,制定了《唐河法院司法警察管理办法》、《目标考核奖惩制度》、《法警执行任务派遣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各项警务工作分解细化。特别是在值庭、押解、看管、安全检查、民事强制措施、突发事件处置、执行死刑等重点工作上,加强领导,规范业务流程,突出分工负责,确保各项警务职责按要求高标准完成。
   二是规范警务技能培训。购买了《司法警察训练教程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试行)》电教片等专门教材,聘请县武警中队专业教官,严格按照法警训练大纲要求,对干警实行军事化技能培训。平时抓好值庭、警卫、押解、处置突发事件等业务技能训练。坚持每周5小时体能训练,每月3次队列训练,每季度3次擒敌训练,每半年2次野外训练,每年一次实弹射击训练。年底对手警实行达标考核,对考核一次不达标人员留队观察试用一年,连续两次不达标的,调离警队,确保警务技能精英化。
   三是规范警用械具管理。两年来 ,唐河法院先后投资40余万元,配置了车辆、金属探测仪、安检门等必须装备,手铐、警棍等械具达到人手一套。为了确保警用器械安全,他们除严格落实“枪弹分离”、定期检查等管理、保养制度外,还实行 “三严”制度:即械具库房“看管严”、使用“手续严”、归还“检查严”。法警使用械具,必须经队长签发同意;械具使用完毕,归还时必须经当天值班人员检查合格方可入库;杜绝私自动用械具、乱拿乱放械具等违规行为,确保械具的绝对安全和性能良好。
   四是规范警容风纪。认真组织法警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全省司法警察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规范警容风纪,强化纪律约束;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要求,规范法警警服、警衔专用标志佩戴,女司法警察不得浓妆、披发、戴饰物,确保警容严整。
   通过规范化管理,唐河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自1996年成立至今,成功实现了值庭、押解、看管人犯、处置突发事件、执行死刑“零事故”的记录;每年接受上级法院调警在150余人次,均出色完成了任务,受到上级法院一致好评。2007年, 唐河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以全省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成功通过河南省高级法院的法警工作标准化单位验收,并被省高级法院授予“全省司法警察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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