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法院:小区审理醉驾案 教育警示一大片

  发布时间:2014-10-24 17:18:29



醉驾入刑已三年多,也有不少司机受到严厉的惩罚,但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有不少司机抱着侥幸的心理,铤而走险。为进一步宣传醉驾的危害,教育警示广大司机朋友及其家属,2014年10月23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来到该县一小区巡回审判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庄严的国徽悬挂在小区广场的风景树上,乒乓球台设为审判台,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位置摆上桌椅,一个简易而严肃的巡回法庭迅速在居民小区内布置完成,引得小区居民纷纷来看稀奇。

该案被告人李某中午饮酒,傍晚时觉得酒劲儿已过便驾车出行,不料在唐河县城与王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乘坐摩托车人蔡某受伤。事故发生后,李某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交警部门处理。经交警部门检测,李某酒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4.25㎎/100ml,属于醉驾。经唐河县交警队认定:李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蔡某无责任。

为能扩大宣传教育效果,唐河法院将庭审地点选择了人口多、私家车多的唐城锦苑小区广场。审理中,被告人对醉驾行为悔恨不已,愿意在受害人另行起诉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范围外,另行补偿22000元,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法院最终综合各种因素,当庭判决被告人李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庭审后,法官、公诉人对众多的围观群众详细阐述了醉驾行为的危害及关于醉驾的相关问题,让旁听群众受到了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

“喝酒开车真危险,即害了自己,又害了别人,回去得好好跟孩子们说道说道!”一位大爷看完庭审后这样说;“老觉得自己驾驶技术好,喝点酒后照样开车,今天看看开庭真是后怕,以后可是不敢抱有这样的侥幸心理了!”经常驾车的张先生更有感触。

责任编辑:w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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