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法院认为当前未成年人盗窃犯罪有三个特点应引起注意 作者:郜峰 发布时间:2009-07-02 08:33:47
唐河县人民法院少审庭自2000年以来,对所审理的未成年人盗窃犯罪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发现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盗窃凸显三个特点,一是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该院2000年以来共审理一审刑事犯罪案件3623件,其中未成人盗窃犯罪案件236件,而2000年至2005年仅有 92件占总数的39%,2005年以来审理144件,占案件总数的61%。二是团伙盗窃数量较多,审理中发现参与盗窃犯罪的未成年人绝大多数系初犯、偶犯,但多属沉缅网吧囊中羞涩,临时起意或酒后一拍即合挺而走险,从而走上共同犯罪道路。三是胆大妄为,不计后果,所审理的涉少盗窃案件,有相当一部分属于有预谋有分工,驾乘机动车辆实施掠夺式盗窃。如被告人梁某等三人于2006年7月3日酒后窜至河南油田一烟酒专卖店,撬门入室,盗走各类品牌香烟240条,价值19007元。2009年1月16日夜,被告人杨某等六人结伙盗窃某单位铁栅栏12块和其它物品,在等待赃物转移过程中,其中三被告人寒冷难耐,在附近烤火时,被巡逻人员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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