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祥超,男, 1963年5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1984年12月调入唐河县法院工作,历任唐河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6年3月任副科级审判员,现任唐河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张祥超同志多次被评为省、市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公务员, 2005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张祥超同志在审判、执行等岗位上工作了20多个年头,主审各类案件2000余件,参加合议庭及担任审判长办案700余件,解决诉讼标的500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损失2600余万元。勤奋钻研,精通业务;司法为民,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不畏艰难,秉公办案;服务工作大局,一心为公舍小家;清正廉洁护法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