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选,男,1954年7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唐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文选同志2003年1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张文选同志在实际工作中,政治上立场坚定,业务上精益求精,坚决捍卫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廉洁自律,一心为民,忠于职守,无私奉献,亲自承办疑案、难案,不辞劳苦,走访调查,狠抓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主动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并始终注重调解工作在民事审判中的作用,力求使案件达到案结事了,使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赢得了组织上和社会各界好评,履行了岗位职责,以实际行动较好地践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