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执行手段隐蔽愈演愈烈 最高人民法院强力说“不”

发布时间:2011-07-05 16:59:53


   中国法院网讯  “最高人民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开展半年来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今年531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的执结率为63.66%,实际执行率达到80.52%,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提高12.7个百分点和7.1个百分点。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孙军工通报了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有关情况,执行局副局长张根大公布并解读了9起各地法院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典型案例。

通报会上说,自2008年以来,人民法院配合有关部门先后开展了大规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和以委托执行案件为目标的专项清理活动。这些活动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依然存在一些亟需重点解决的问题,规避执行问题即是其中之一。

所谓规避执行,是指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手段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规避执行的手段多种多样:有的直接转移、隐匿财产,造成资产状况不明的假象;有的恶意处分名下财产,使执行困难重重;有的搞假离婚、假破产甚至假诉讼,悬空债务;有的在预期要败诉时就着手实施规避行为,给执行阶段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带来困难等等,手段日趋隐蔽,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据初步估计,执行难的案件中大约有15%左右是由于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所致。

对规避执行的行为如不加以有效遏制,不仅会使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将直接损害司法权威和法制尊严,催生和加剧社会诚信危机,阻碍社会发展进步。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到规避执行行为的危害性,决定于2011年度开展为期一年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继续加大力度破解执行难问题。

20101231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对全国法院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今年4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第一次视频会议,对专项活动进行了再次动员、再次部署,并组织了8个法院在会上介绍经验,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要求。从活动开展半年来的情况看,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准备充分、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联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wmz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