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人民法院院机关北广场地坪维修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0 10:09:37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人: 唐河县人民法院
2. 项目名称: 唐河县人民法院院机关北广场地坪维修工程3. 项目地点: 唐河县人民法院院内
4. 项目预算: 人民币143176.85元(含税),此为最高限价,超出者视为无效报价。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项目内容:唐河县人民法院院机关北广场地坪拆除维修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
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唐河县人民法院院机关北广场地坪拆除维修工程,包工包料,旧体拆除及垃圾清运;
2.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成;
3.施工方案符合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要求,并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投标人需给所有现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有效期在施工工期内。在施工期间投标人全权负责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安全,如发生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
4.采购人保留对项目局部调整的权利;
5.供应商需同采购人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向采购人提供不拖欠工人工资承诺书,施工期间安全由供应商负责;
6.供应商现场勘察实测工程量后,报价为全费用综合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附件工程量,完成采购人需求;
7.项目地点:唐河县人民法院;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9.具体材料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要求;
10.施工方出现不符合采购方要求及质量问题,不按采购方要求的期限整改,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施工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1.质保期:按照国家规范要求执行;
12.验收方式:项目完工7日后由采购人组织工程总体验收;
四、报名时间、地点与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1日~2026年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唐河县人民法院。
3.报名要求:请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一式贰份,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我单位(地址:河南省唐河县滨河街道办事处福州路西段唐河县人民法院,收件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377--68568688,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报价要求
1. 报价应为一次性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人工、材料、机械、运输、管理、税费等)。
2. 报价文件需密封,一式两份,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3. 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详细的报价单(加盖公章);
售后服务承诺。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评标法,即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
唐河县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0日
责任编辑:yj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