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结,这样

发布时间:2026-08-27 17:14:22


“这几年为这笔钱没少操心,现在总算有了着落。”2026年8月,当第一笔劳务费到账时,申请执行人唐某长舒了一口气。这笔被拖欠的劳务费,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终于有了明确的清偿方案。

案情回顾

被告邢某于2024年2月27日向原告唐某出具欠条一份,明确载明欠付工资款共计36895元。欠款到期后,邢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诿,唐某遂诉至唐河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邢某支付劳务费36895元。判决生效后,邢某仍未履行。2026年5月,唐某向唐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督促其如实申报财产、尽快履行义务。面对邢某起初的观望情绪,法官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多次联系、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临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法律后果。

“这笔钱早晚要还,主动履行,损失最小、心里最安。”在法官“情理法”的多重引导下,邢某的态度渐渐从“拖”转为“谈”。考虑到邢某一次性付清确有困难,承办法官在依法保障唐某权益的前提下,组织双方当面协商,最终促成执行和解协议:邢某于2026年8月履行首笔6000元,剩余款项于9月30日前全部清偿。

责任编辑:y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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