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李文卿 通讯员 姜燕)日前,唐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景某诉被告唐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案。该案由唐河县法院常务副院长刘旭东担任审判长,唐河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勤俭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县公安局30余名民警旁听庭审。
据悉,原告景某多次在网络平台发布侮辱、诽谤夏某及其妻子的视频,夏某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唐河县公安局以侮辱他人为由对景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景某不服,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庭审严格依照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引导双方举证、质证和辩论。经审理,查明原告对被诉行政行为认定的违法事实无异议,但原告对关联的民事纠纷有对抗情绪。在查明案件矛盾根源的基础上,合议庭对原告及夏某当庭释法析理。李勤俭就该案发表了意见,引导原告依法理性维权,避免过激行为。
在法庭的调解下,原告与夏某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双方握手言和并当庭书写保证书。原告当庭撤回对行政机关的起诉,相关的民事纠纷也一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