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报道:调解成功货款当庭支付

发布时间:2024-02-29 16:09:41


  本报讯(通讯员姜燕)近日,唐河县人民法院毕店法扈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输案件,被告当庭屋行,原告现场撒诉。

  原告朱某经营一家轮胎店,2022年11月5日,被告梁某在原告处购要轮胎,货款共计9000元。当时被告以手头紧张为由,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约定一个月后支付货款。到期后原告多次追要讨回3000元,剩余6000元被告拒不支付、朱某将梁某诉至唐河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认为该起纠输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本着从源头化解矛盾的原则,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辉过程中,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疏导双方的对抗情绪,向被告释明拖欠款项的后果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多次调犀下,被告主动前往法庭履行,原告现场撤诉,该起纠输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y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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