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致富应靠勤劳。然而偏偏有人想不劳而获,拿自己的婚姻作儿戏,采用骗婚的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结果难逃法律的追究。6月2日,被告人孙某、邓某、李某被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10000元。
2009年11月,湖北省襄樊市人孙某、邓某、李某预谋以孙某和别人假结婚的方法骗取钱财。后来孙某、邓某伙同别人来到河南省唐河县陈某家,骗取陈某信任后,陈某付给孙某彩礼12000元,邓某又索要路费及其他费用2500元。陈某为慎重起见,将彩礼12000元以孙某的名义存入银行,待双方办完结婚登记手续后再交给孙某。孙某急于得到该款,就和陈某办理了结婚手续。“结婚”十天后,孙某拿到存单并在取款后借机逃离。陈某找不到孙某方知受骗,想办法通过中间人杨某找到孙某,并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当晚,公安机关在孙某的带领下,在湖北省襄樊市一麻将馆内将邓某、李某抓获归案。
唐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邓某、李某采取以孙某与他人假结婚的方法,骗取公民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