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小雨从清晨一直淅淅沥沥下个不停,寒露过后的雨水显得分外凉。申请人古某军一边清点着执行款,一边激动地向冒雨前来的执行法官李向举一行表示感谢:“多谢你们冒雨送来治病钱,这也是我的救命钱啊。”温馨的一幕,让在场的几人觉得格外温暖。
古某军、董某法、郭某强等八人与吕某为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唐河法院审理后分别判决吕某应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古某军等八人2000元至19000元不等劳务款。判决生效到期后,吕某迟迟未履行,古某军等八人先后向唐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李向举法官接手古某军等人劳务纠纷系列案件后非常重视,标的虽小,却是劳动者的辛苦所得,背后是八个家庭的生活来源。在依法向被执行人吕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后,吕某未在指定期限内主动履行。财产网络查控反馈也显示,吕某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李向举法官便亲自前往被执行人吕某家中耐心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可能面临的后果,敦促其想办法解决问题。经耐心开导,吕某主动联系老板预支出当月工资先履行部分款项,并保证剩余部分会尽快想办法履行。
在了解后申请人古某军、董某法、郭某强三人有病在身,急需用钱治病时,李向举法官分别与其他五名申请人进行联系,讲明古某军三人所处的困境,希望大家相互理解支持。其他五名申请人一致同意该款项先支付给古某军三人。由于古某军三人所在的乡村距离县城较远,李向举法官决定立即驱车将钱分别送到古某军三人家中。这就出现了开篇的一幕。
民生无小事。唐河县法院始终将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放在心中,抗在肩上,扎扎实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让每一位群众感受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