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唐河县人民法院毕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经过庭前庭后耐心调解,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庭退还彩礼款与手表、戒指,实现案结事了。
2021年4月,原告王某和被告郭某经人介绍认识,认识不久后就确定了恋爱关系,被告向原告承诺给了彩礼就和原告结婚,王某便向郭某支付70000元彩礼款,并购买了一块手表、一枚戒指。后因琐事,双方发生争吵,未能缔约婚姻关系,郭某一直未将首饰及彩礼退,经原告多次追要,被告拒绝返还彩礼款,后原告起诉至唐河县法院。
2021年4月,原告王某和被告郭某经人介绍认识,认识不久后就确定了恋爱关系,被告向原告承诺给了彩礼就和原告结婚,王某便向郭某支付70000元彩礼款,并购买了一块手表、一枚戒指。后因琐事,双方发生争吵,未能缔约婚姻关系,郭某一直未将首饰及彩礼退,经原告多次追要,被告拒绝返还彩礼款,后原告起诉至唐河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