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人民法院 关于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16 08:43:49


    为进一步改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 落实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加强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建立健全诚信记录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协调推动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以下简称"政务失信主体")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公务诚信履职意识和各级人民政府诚信行政水平,打造"诚信政府"。

    二、主要工作

    (一)完善政务失信信息共享机制

    唐河县人民法院会同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政务失信信息共享机制,纳入县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政务诚信记录。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办公室每月5日前将政务失信主体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报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完善政务失信治理协调机制

    法院执行部门要压实责任,以执行案件办理为抓手,督促政务失信主体全面履行法定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书面申请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完善政务失信被执行人退出机制

    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办公室收到执行部门上报的政务失信主体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书面申请后,应当依法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政务失信主体,及时通知执行部门将其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相关信息共享至县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四)建立治理情况反馈机制

    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办公室要建立完善政务失信治理情况反馈机制,接到政务失信主体相关信息的通知后,应按要求每月将政务失信治理进展情况报送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针对重大或特殊情况,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至县党委政府、政法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不断加大政务诚信诉讼执行督导力度。法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失信治理工作,明确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建设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政务诚信诉讼案件执行协调和政务失信治理工作。

    (二)加强诚信教育。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办公室、执行部门应配合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加强对所属单位、辖区内基层自治组织的政务诚信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公职人员法治观念,切实提高诚信履职意识。

    (三)加强督导考核。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办公室建立健全政务失信治理督导考核机制,督促指导政务诚信诉讼案件执行协调工作,对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导和责令整改,并将重点督导和整改情况进行内部通报。

                                                                    2022年9月16日

责任编辑: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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