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姜燕)“太感谢了,这笔钱,可真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日前,在唐河县人民法院湖阳法庭,拿回欠款的闫某高兴地笑了。
原来,尚某曾在唐河县苍台镇经营一家加油站,闫某经常来加油,自2018年4月初至2018年6月底,闫某在尚某处共赊欠油费16063元。经尚某多年催要,仍剩余8063元未还,尚某将其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杨基石受理该案件后,认为该案诉讼标的较小,且事实清楚,决定采用调解方式从根源上化解双方矛盾。然而,被告闫某的电话迟迟不能接通,杨基石经努力寻找,找到闫某住址,与其所在村委联系沟通,联合村委耐心劝解闫某主动偿还欠款。
日前,杨基石接到了被告闫某打来的电话,承认了欠款的事实,但希望能够延长还款时间。为了积极促成此次调解,杨基石再次向其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