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法院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时间:2010-03-25 09:25:46


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完善的重要内容,能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的力度和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对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唐河法院于20053月选任人民陪审员20名,至20103月任期届满,其职务也将自动免除。做好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进一步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是新时期下人民法院实践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的重要保障。因此,唐河法院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换届选任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选任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了选任时间、程序和具体的选任名额,及时向社会发布了选任公告。在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宣传发动同时,及时与县司法行政机关协调和联系,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以取得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支持。经过宣传发动,使人民陪审员制度深入人心,广大公民踊跃参与,积极报名。通过对申请报名人员和推荐人员召开座谈会,讲解人民陪审员的有关制度和重大意义,面对面征求其意见,在经过深入调查和走访后,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条件,最终确定了二十名同志为唐河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并于324日提请县人大常委会顺利任命。

本次换届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来自不同行业、不同界别,有来自机关的领导干部,有积极参加新农村建设的大学生村官,有医疗、建筑方面的专家学者,有做工、青、妇工作的专业人士,还有来自街道社区和农村基层的优秀代表,充分体现了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唐河法院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于领导重视,组织周密,宣传到位,严格落实时间要求,已如期在四月上旬前圆满完成,并确保了换届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数额不低于本院现任法官人数的二分之一的总体要求。

责任编辑:by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