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好服务我县营商环境工作,对我院办理的涉营商环境案件设立投诉反馈机制。
一、营商环境问题指的是唐河县法院在办理涉营商环境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包括立案、审理、执行环节。
二、唐河县法院将通过主流媒体及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受理范围、受理方式、所需材料。社会各界可通过走访、信函、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方式提起投诉举报。
三、法院督查部门自收到投诉举报材料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对于举报材料不齐或者表述不清楚的,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投诉举报人补正。
四、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办理过程中,各部门及干警应积极主动配合。被投诉举报人应当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故意拖延拒不执行,或者威胁、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要予以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人员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五、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投诉举报案件涉嫌违法违纪的,应当及时移交监察机关。
投诉举报电话:0377-68568693
投诉举报邮箱:thfyyjs51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