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唐河县人民法院:猎“老赖” 为企纾困

发布时间:2021-10-15 10:08:08


□本报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谢丛晨 杨小甲 文/图

    9月26日5时30分,唐河县人民法院47名执行干警前往执行目的地,全力执结一批涉民生、涉金融、涉营商环境案件。此次行动中,共拘传被执行人9人,主动到案履行3人,共执行完毕5案,执行标的达73.3869万元,专项行动取得圆满成效。

拘传到案方醒悟 家属送钱来履行

    申请人赵某和被执行人尹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唐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令尹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赵某5万元。判决生效到期后,尹某未履行,赵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尹某在收到传票后未主动向法院报告财产,拒绝执行法官的善意沟通,逃避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当日6时许,执行干警敲开尹某家的门,将尹某拘传到案。执行法官告知尹某,如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一直逃避执行的尹某此刻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慑于法律威严,赶忙打电话让家人送来5万元,申请人赵某前来申领执行款并出具结案证明,该案顺利执结。

不把判决当回事 多出利息11万多元

    今年1月,原告李某与被告李某甲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李某甲偿还李某借款80万元,于2021年8月1日前分期付清。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李某甲主动履行还款34万元,剩余46万元到期后,原告李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干警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辆玛莎拉蒂车,且多个银行账户有流水,说明具备还款能力。

    在行动中,多名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李某甲家中,向其释明具备还款能力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李某甲终于醒悟,表示愿意立即筹钱还款。经现场核算确认,被执行人李某甲应付所欠本金、利息、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共计58.4378万元。李某甲后悔地说:“因为没把判决当回事,多出利息和执行费共11万多,以后可不敢漠视法律了。”随后,李某甲将款项凑齐并交给法院。⑥3

                                                   文章出处:2021年10月15日《南都晨报》C13版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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