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7年10月到唐河县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刘书堂同志工作上勤奋努力,认真负责,业务上精益求精,积极进取,是大家公认的办案能手。他把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了深厚的足迹:2014年2月荣立“个人三等功”,2015年2月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官”,2020年3月荣立“个人三等功”,并连年被我院评为办案能手和先进工作者。
倾情调解化纠纷
刘书堂法官深刻认识到民事案件涉及老百姓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处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法律的尊严、法院的威信,更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其在办案中全面理解和把握法律的精髓,注重调解,做到既维护民事审判的法律尊严,又保障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确保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原告郭某等28人与被告某农业种植合作社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郭某等28名贫困户与被告某农业种植合作社签订食用菌买卖合同,将押金300元付给被告后,被告未按照约定交付食用菌棒。多次追要未果后,原告郭某等28人将该农业种植合作社及其法定代表人作为被告诉至法庭。案件诉讼标的虽小,却关乎28名贫困户的切身利益,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刘书堂法官多次联系郭某等28名贫困户与被告,不厌其烦地和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向其明理释法。最终,郭某等28名贫困户与被告达成谅解,双方的矛盾纠纷以调解方式解决,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在办理原告毛某诉被告纪某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纪某雇佣原告毛某到其承包的建设工地安装门窗,未及时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于2018年2月12日向原告毛某出具了30000元借条一份。刘书堂法官在收案后第一时间和原、被告双方联系,了解案件情况后,反复向被告释法明理,终使被告意识到自己的过错,在7月8日主动向原告履行了支付工程款的义务。拿到血汗钱的毛某深受感动,为表达谢意,特地制作了“公平正义 务实为民 维权楷模 法律卫士”的锦旗,送到刘书堂法官手中。案件还未开庭,原告主动撤诉,双方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巡回审判解民忧
刘书堂法官经常通过巡回开庭、指导调解、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形式为群众提供面对面、零距离的司法服务,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2019年11月28日上午,刘书堂法官来到唐河县张店镇孙庄村,巡回审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孙庄村村干部、群众几十人闻讯前来旁听。该案的双方当事人不仅是同村村民,更是一对年近八十的亲兄弟,为了3.2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诉至法庭。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多年积压的恩怨较深,说话情绪越来越激动。耐心的主审法官刘书堂不停劝说双方当事人,土地可以协商解决,既然是亲兄弟,又是同村村民,更应该和睦相处、互帮互助。旁听的群众们对法官的释法明理纷纷点头表示赞同。经过法庭调查、辩论,刘书堂法官在庭审即将结束时再次进行调解,原告方最终认识到自己诉求不明,证据不够充分,主动申请撤诉。
通过巡回审判深入群众,让群众观摩整个庄严的庭审过程,最终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将普法进行在田间地头、房前屋后 ,获得了群众的关注与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南都晨报等媒体以“巡回审判断家事”为标题纷纷予以刊载。
干工作履职尽责,时刻高标准、严要求,努力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这是刘书堂到法院工作之初就给自己定下的目标。在法院工作的二十多年间,他一直为这个目标不懈努力着:2017年司法改革成立审判团队以来,其审理的案件全部在法定审限内结案,无超审限案件,无上诉超期移转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他最大限度地适用简易程序,力促快审快结;最大限度地争取调解、撤诉结案,力促降低上诉率;最大限度地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判质效,审判质效在全院连年稳居前三名。刘书堂法官认真落实各项审判工作制度,全面规范司法行为,树立了忠实于人民、忠实于法律的良好法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