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下午4时,一起跨越10年之久的劳务合同纠纷,终于在唐河县法院城区法庭韩群长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画上了句号。
2011年3月,张某在涂某承包的政府移民房项目中工作,完工后涂某因资金周转不灵,给张某出具了一张欠条,后经多次催要,涂某仍未支付工资,张某遂诉至唐河县法院,寻求解决办法。
原告张某出示的这张欠条十分特别,不仅仅因为这是一张10年前的欠条,而且这张撕破的欠条被张某用透明胶布随意地粘了起来。被告涂某坚称这张欠条系双方早前沟通协商已撕毁作废的,自己已经另为张某又出具一张3000元的欠条,担心张某事后再拿着新的欠条让自己付款,故双方一直争执不下。韩群长法官了解案件的前因后果后,先让被告涂某平复好自己激动的心情,告知其有纠纷找法院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只是帮助双方解决问题,且用法律法规释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后果。最终经原、被告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了调解协议,确认拖欠工资金额共计3000元,且被告表示愿意当庭履行。
当庭履行对原、被告双方均是好事,然而被告未带现金,愿以转账形式支付3000元工资,这让使用老年机的张某犯了难,自己没有微信,家人又出外打工不在身边,这钱该怎么收呢?韩群长法官见状,立即安排书记员同被告一起到外面商铺换取现金,不料商铺都是小本经营,没有多少现金,于是书记员就提出挨家换取这一建议。就这样在烈日的照射下,书记员同被告两人挨家商铺换取现金,终于凑齐了3000元现金。
当韩群长法官将这笔来之不易的现金递到张某沾着石灰的手里时,张某眼中泛着泪光,嘴角忍不住地上扬,说道:“谢谢你,韩法官!我终于拿到了我的工资,你们为我解了难,也要感谢涂老板呀!”韩群长法官笑着回答道:“不用谢,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您家在镇里,领取文书不方便,请再等待一会儿,我们现在制作调解书,这样您就不用来回奔波了!”20分钟后,制作好的民事调解书便送到原、被告双方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