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赡养纠纷巧调解,化解矛盾护亲情

  发布时间:2021-05-06 19:50:42



    4月27日,唐河县法院在办理一起赡养纠纷时,经法官耐心对双方释法讲理,最终顺利调解,妥善化解了当事人的家庭矛盾,弥补了当事人亲情的裂痕。

    原告黄某、刘某均系八十多岁的老人,二人先后生育了五个子女。刘某患脑出血导致半身不遂,黄某患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现二原告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老人多次与子女协商养老问题,但五个子女就二原告的赡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二原告起诉至唐河县法院。

    收到案件后,家事团队的书记员徐少甫第一时间向各个当事人送达了相关文书,并确定了开庭时间。案件承办法官赵琼在庭前多次与五个被告电话联系沟通,反复做思想工作。经了解,被告们有的常年在外地打工,有的自己也身患疾病,有的孩子较多,负担很重。五被告虽口头同意赡养老人,但在二原告生病期间总是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医疗费,也不曾参与陪护。开庭时,五被告均按时到庭。考虑到原、被告的关系,赵琼法官希望尽最大力量化解双方矛盾,修复父母与子女的感情,于是在庭前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你们作为子女存在这样那样的困难的确是实情。但是办法总比困难多,想想当年你们的父母含辛茹苦把你们姊妹五个拉扯大,生活实属不易,如今父母年岁已高,正需要你们照顾,趁着父母还在,你们还能尽孝,如果父母不在了,你们想照顾也来不及了。”法官的一席话让五个子女的眼角湿润了,赵琼见状又反过来做原告黄某的工作,向其说明了几个子女现实生活的困难之处,希望老人也能体谅子女,在和子女沟通的时候选择适当的方式。

    最终,在法官言辞恳切地释法明理下,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五个子女轮流赡养二原告,老人生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由五子女共同分担。老人和子女们都露出了笑容。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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