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房产继承惹纠纷,妥善调解护亲情

  发布时间:2021-04-24 08:42:33




    4月23日,唐河县法院在办理一起房产继承纠纷时,经法官耐心对双方释法讲理,最终顺利调解并即时履行,及时高效地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了当事人的家庭矛盾,弥补了当事人亲情的裂痕。

    原告张某、惠某系被告周某的儿媳与孙子,被告儿子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原、被告双方为房产的处理情况发生分歧,诉至唐河县法院。收到案件后,家事审判团队的李向举法官及时向双方送达了相关文书,并确定开庭时间。第一次开庭时,由于被告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无法到庭,代理人单独不能做出决定。被告的其他家属到庭后,与原告沟通不愉快,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庭审无法正常进行。见此情形,对于家事审判有着丰富经验的李向举法官果断决定,案件改期开庭,让双方先冷静一下情绪。

    随后,李向举法官多次和原、被告及双方代理人电话联系,反复不懈地做思想工作:“作为原、被告,一个老年丧子,一个青年丧夫,一个幼年丧父,都遭遇了人生的重大不幸,是一根藤上的三个苦瓜。你们本应该相扶相帮,共渡难关,现在为了涉案房产对簿公堂,等于是互相在彼此受伤的心灵上又补了一刀,最后都是输家。”李法官的一句话,让原、被告之间冷却的亲情慢慢升温了起来。

    经过两次到被告家走访,李向举法官了解了被告的内心想法,原来被告担心原告张某今后改嫁若将房子出售,孙子惠某会面临无家可归的境况。了解了案件的症结所在,李向举法官和书记员陈旭明耐心地向原告释法明理,使得张某理解了被告的良苦用心,表示房子可以归儿子惠某一人所有,而且愿意给老太太一些养老费用。最终原告和被告家属敞开心扉,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沟通,并达成调解协议:房子归惠某所有,原告张某即时给付被告周某50000元养老费。

    达成协议后,张某当庭即时履行。李向举法官立即赶到被告家,将50000元现金交给了卧病在床的被告周某,周某连连对法官表示感谢。返回途中,随行的被告代理人问李法官:“一个案件,反复做工作,跑了这么多趟,累不累?”李法官笑着说:“看着案结事了,让差一点消失的亲情得到了弥合,所有的累,都值得!”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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