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吴源源)李某与张某因生意成为朋友,却因欠款闹上法庭。近日,经唐河县人民法院桐寨铺镇法庭调解,这两人在开庭前冰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
唐河县桐寨铺镇的李某因从事鱼类养殖生意,所以多次从张某处购买鱼饲料,二人因此熟识。2012年至2013年期间,双方多次发生生意往来,李某向张某出具了欠款条若干。此后,张某持欠款条向李某追要欠款,李某因经济困难,未能及时支付款项,张某遂将李某起诉,要求其支付欠款45050元及利息。
桐寨铺镇法庭法官刘书堂接到案件后,通过调查,了解到双方本是朋友,若因本案产生嫌隙,以后就无法和谐共处了。随即耐心地向张某说明了李某的困境,最终张某解开心结,作出让步,约定李某在一个月内支付欠款,矛盾成功化解。③3
文章出处:2021年3月31日《南都晨报》C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