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释法明理促调解,督促履行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1-04-13 08:56:44


    近日,唐河县法院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时,经法官耐心对双方当事人释法讲理,最终以调解方式顺利审结该案,并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期后积极与当事人沟通,督促履行,及时高效地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

    原告白某与被告党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11月,党某以生活需要为由向白某借款7800元,白某即以微信转账方式向党某转账7800元,二人约定借款使用期限为三个月。借款到期后,经白某多次催要,党某仍拖延不履行还款义务,白某于2021年3月25日起诉至唐河县法院。承办法官李航路受理案件后,立即与被告党某联系,向其释法明理并耐心调解,最终党某同意三日后偿还借款,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法官当即根据原、被告调解意见制作调解书,告知党某要按期履行债务。

    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期后,为保证原告白某的合法权益,使调解协议及时履行,李航路法官主动跟进,回访督促履行,自原告处得知被告仍未按期偿还债务后,多次打电话与被告沟通,并向其告知不履行调解书的法律责任,最终促使党某向白某足额给付了全部借款。4月8日,收到还款的白某激动地表示,感谢法院和法官在结案后仍能主动督促被告履行还款义务,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该案从立案到调解到被告实际履行仅用时15天,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便捷司法的诉求,实现了案结事了,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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