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感情破裂,夫妻双方无法继续生活时,她千里奔赴法院希望快速解决纠纷,几经劝解仍态度坚决,4月7日,唐河县法院妥善调解了一起“闪婚”案件。
2021年4月6日下午5时,饶某从贵州千里迢迢赶来唐河县法院,诉说自己与丈夫的感情纠葛。双方认识不到一个月就结婚,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且年龄相差较大,各方差异导致双方分歧和争吵不断。无奈之下女方回到贵州老家生活,男方则远在福建打工,两人多次沟通离婚事宜,但因相隔太远不了了之。为了解除这起有名无实的婚姻,女方从贵州赶来唐河县法院,希望法院能帮忙调解,快速去除这个心病。了解到原告居所地远在贵州,来到唐河县只能暂住宾馆,且双方也有调解的可能,诉调对接中心当即安排人民调解员景玉焕办理案件。
收到案件后,人民调解员景玉焕立即电话联系饶某丈夫,不料对方接连三次都否认是被告本人,后直接挂断电话不给调解员解释的机会。直到通过原告再次拨通电话后,被告才开始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打开了心扉,表明二人当初仓促结婚,没有感情基础,婚后两人不和,也未生育孩子,同意与原告离婚。此时已是晚上八点,调解员考虑到女方是外地人,对本地环境不熟悉,于是帮忙将女方送回宾馆,次日早上又骑车把她从宾馆接到法院。经过调解员与速裁中心法官李航路沟通,当天上午即通过云庭审系统为双方签发和送达了调解协议,不到24小时,饶某就收到了法院的调解文书,脸上露出了舒心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