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疑起祸端 领刑又赔款

  发布时间:2009-10-29 15:16:03


只因怀疑堂嫂与他人关系暧昧,便将人打成重伤。近日,唐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源潭镇吕刚有期徒刑三年。

2008119日晚,被告吕刚路过本村其堂嫂许某家时,发觉本村村民吕某也在许家,吕刚怀疑吕某和许某关系暧昧,遂与吕某发生争执厮打,后被邻居劝开。吕刚回家后感到心中窝火,气愤难平。当晚22时许,吕刚又纠集其弟和堂侄,手持铁棍、菜刀、砍刀等凶器窜到吕某家中,不由分说,对吕某及本家叔父进行殴打,吕某的叔父被打伤;尔后吕刚及同伙又将吕某抬至吕某家房后再次殴打。吕某的伤情经唐河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为重伤。案发后,吕刚共计赔偿吕某和叔父经济损失42000元。

唐河法院审理认为,吕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吕刚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吕某的经济损失,法院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吕刚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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