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营造教育整顿浓厚氛围,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唐河县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3月26日下午,唐河县法院党组成员刘蕊带队前往城郊乡王庄村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就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普法教育。
唐河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李琳向村民宣读了唐河县人民政法发布的《关于实施2021年春季禁渔的通告》以及《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为大家公布了相关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让广大村民充分了解到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民事审判庭以及诉讼服务中心的干警就群众提出的的立案、赡养、抚养、劳动保障、相邻纠纷等方面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帮助基层群众科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村民们纷纷表示,这一次的普法宣传增强了他们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而且对于生活中的一些小纠纷也给予了一定的解决办法。特别是了解到现在是特殊的禁渔禁捕时期,不能随便捕捞水产品和野生动物,否则一不小心就触犯了法律。此次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多且贴近生活,贴近百姓切身利益,很有实用性,希望此类活动可以持续地开展下去。
唐河县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通过身体力行主动上门为群众服务,努力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同时把教育整顿成效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