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人民法院 创建“园林单位”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18-01-12 15:06:00


  唐河县人民法院位于唐河县凤山路与福州路交叉口,总占地面积486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455平方米。根据《城市园林单位标准》的要求,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争创市级园林单位”的设想,对整个单位进行绿化、硬化、美化、亮化。现在整体效果明显,达到“市级园林(单位)”的标准。

  一、园林绿化的基本情况 单位园林景观以绿化环保、休闲观赏为主题,结合灌木丛,在建筑物周边分布绿化带,以绿色、自然为特色,既有开阔视野的绿色草木,又有宁静清幽的林苑小道,干警置身其中,感受清风扶柳、潺潺流水,令人流连忘返。

  唐河县法院总面积为48618平方米,绿化面积占地22364平方米,绿化率为42%,绿化覆盖率为48%。现整个单位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形式多样,植物生长茂盛,四季鲜花常开,树木常青,花草相映,以绿衬美的绿化格局。

  二、单位绿化工作的措施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单位领导对绿化工作非常重视,把绿化工作作为加强本院基本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内容来抓,专题研究,制定绿化形象的规划。我院加大绿化的资金投入,先后投入380多万用于绿化建设,成立园林绿化工作领导组,实行责任制,层层抓落实,细化绿化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做到绿化、硬化、亮化同步进行,按时完成,有力的推动了绿化和创建园林式单位工作的开展。

  2、科学制定绿化方案,保证绿化工程质量 我院为使绿化方案科学、合理、协调,多方请专家论证,设计多种方案进行对比,最后搞定最优化设计方案,在工程队的选择上,选定资质高,绿化经验丰富的公司实施绿化工程,制定专人负责监工,细扣绿化的每个环节,确保了绿化花木成活率和绿化工程质量。

  3、加强养护管理,巩固绿化成果 在管理上我院一是强化对人的教育,教育干警爱护树木花草,养成良好习惯,挂警示牌,严禁攀、折、摘、踏,对故意损坏花木者给予批评警告,甚至经济处罚。教育和管理相结合,爱护花木、保护环境成为干警的自觉行动。二是加强花木的管理和养护,我院特成立绿化办,聘请高级园艺师常年管护花草树木,巩固绿化成果、浇水、施肥、松土、剪枝、杀虫、除草做到及时、科学,对个别发病或枯死的树木及时清理和补栽,确保了植物生长茂盛。

  4、积极开展义务植物活动 根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决议》精神,为响应全民义务植树的号召,我院组织管理人员认真完成县绿化委员会分配的义务植树任务。每年植树节,参加县里的义务植树活动,并且实行责任制,责任到人,负责栽种,定期养护,确保了义务植树任务优质保量完成。

  5、落实门前“三包”,美化周围环境 按照唐河县政府文件要求认真实行门前“三包”,即包卫生、包硬化绿化、包秩序。我院一方面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管理,雇佣清洁工10人负责机关及门前卫生的清扫,制定《卫生管理制度》、《绿化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督导,保持了环境卫生的洁净。

  三、今后绿化工作的打算

  1、加强绿化的养护管理,进一步巩固绿化的成果,在园艺师的指导下,搞好花草树木养护,确保看绿化成活率达98%以上。

  2、有计划栽植部分大树,增加我院绿化工作档次,提高我院创建园林单位的品质。

  总之,通过创建园林式单位工作,我院进一步理清了绿化工作思路,找准基本建设工作切入点,在园林单位创建工作中我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一定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今后我们一定更加努力,查找不足,积极推动我县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管银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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