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法院庭审 助推司法改革

  发布时间:2017-08-15 09:48:39



  根据中央司法改革的要求,今年上半年县法院施行司法员额制改革,院庭长必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办理案件,不再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核签发。如何监督落实司法责任制也成为县人大履行监督职责和县法院接受监督的新课题。县法院主动与县人大内司委、法工委联系,报告司法改革的推进情况,邀请具有人民陪审员资格的人大代表参与个案的审理,县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积极履职,通过参与开庭审理案件,发表合议意见,提出指导意见等方式,拓宽监督途径,有力地推动了县法院司法改革的深入开展。

  近日,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县法院人民陪审员牛学信参与了由县法院副院长彭德泉担任审判长主审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通过全程参与开庭审理,协助审判长查明案件事实,耐心细致地进行庭审调解,履职监督公正、公开审判。

责任编辑: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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