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牌局不认前帐起争执 本为娱乐何苦动手为两元

  发布时间:2009-08-06 08:58:19


   在牌局棋局上吵吵闹闹本是很平常的事,但为了两元钱输赢,发生争执直至将人打伤,显然就不理智了。一场争斗下来,打人的朱某与被打的王某都为此付出了相应的代价。近日,唐河县法院一审审结该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朱某管制六个月。

   2008年10月29日,正值农村的农闲时节,唐河县城郊乡的朱某没事可做,便来到邻居王某家看妻子打牌。朱某妻子接连输给王某两局,一局一元钱,总共输给王某两元钱。朱某见状牌兴大发,嚷嚷着要让妻子起来自己接手赢几把。经过王某等人同意后,朱某的妻子把位置让给朱某,由朱某顶替她继续打牌。

   王某等朱某坐下后,向其讨要先前赢得的两元钱。朱某以“牌场规矩是换人后前帐不清”为由,不愿意出这两元钱。王某见朱某耍赖,也较起真来,死活非要朱某先还两元钱后才能继续打牌,并说“你老婆欠的钱就是你欠的钱,妇债夫还”。两人为此争执并对骂起来,朱某见王某得理不饶人,情急之下,抄起地上的椅子朝王某头部砸去,将王某头部砸伤。后经唐河县公安局法医鉴定,王某头部伤情构成轻伤。

   见王某被自己打得头破血流并住进了医院,朱某知道闯了祸。2009年4月,王某刚刚治愈出院,朱某主动找其协商。后二人达成协议,由朱某赔偿王某10000元。王某见朱某确生悔过之心,念及邻里之情,也表示原谅朱某先前的行为。然而朱某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2009年6月,唐河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朱某提起公诉,唐河县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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