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身体、心智发展阶段的限制,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很弱,在缺乏有效保护时极易遭受侵害。2012年以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审结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案件69件,涉及未成年受害人81人。面对这种状况,唐河法院及时对案件进行梳理、归纳、总结,研究、分析该类案件日益多发的新态势、新规律,及时发挥司法职能,采取有力措施凝聚社会合力,着力帮助孩子们提升自我保护能力,打造安全成长环境,撑开法律这双大手,呵护成长之路。
严厉打击侵少犯罪分子。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尤其是涉及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的案件,唐河法院严把案件质量关,对该类案件被告人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从重处罚,谨慎适用缓刑。使侵害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受到应有的刑罚,震慑不法分子。同时,在审判过程中对该类案件被告人加强思想教育、法治教育,促使其真心悔改。
长期帮扶受害人。侵少案件,尤其是性侵类案件,受害人由于年龄较小,遭受侵害后面临的心理压力、社会压力更大,严重影响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唐河法院坚持对未成年受害人进行深入帮扶,结合不同情况,采取科学有效的帮扶方式,尤其侧重心理疏导,对受害人状况长期跟踪观察,及时引导教育,并通过开设亲子课堂、家长课堂等方式,使受害人家长认识到孩子面临的问题,更好地保护、帮助孩子们解决心理问题,重绽成长光彩。
加强少年儿童安全教育。从近年来审理的案件情况来看,侵少类案件,尤其是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存在着受害人低龄化态势。受害人往往对侵害行为缺乏认识,缺乏防范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面对这一状况,唐河法院自觉扩大校园普法、农村普法力度,尤其是在留守孩童集中地区,通过开展安全教育讲座、发放安全教育资料、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等方式,尽可能地使更多的孩子们了解与自身息息相关的安全防护知识,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安全防范技能。
司法建议密织防控网络。唐河县法院紧密结合近年来审理的具体案件情况,认真总结、梳理,分析侵少犯罪案件发生、发展态势,及时深入调研,形成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意见,向教体局、妇联、关工委、乡镇政府等各单位、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提升全社会对侵少犯罪的关注度,形成社会合力,共同关爱少年儿童,防范侵少犯罪,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更加安全、温暖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