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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装违规酿惨剧  干警多方周旋维权益

  发布时间:2018-01-24 16:57:12


  近日,唐河法院执行干警多方积极周旋,终于为在燃气安装事故中受伤的一家三口要回了全部40余万元赔偿款,一家三口也终于能够在2018年春节前获得一丝慰藉。 

  2015年6月14日下午,与唐河县某燃气公司合作的一家工程公司派安装工到原告王某家进行燃气设备安装,由于违规操作,施工时燃气在入户管道内残留泄露,导致燃气发生闪爆,致使原告王某一家三口受伤致残。该案经一审、二审最终判决:王某一家三口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认识到天天燃气属于易燃、易爆物品,而在施工过程中在现场活动,且对天燃气泄漏的气味未引起足够的警觉,存在一定的过失,应承担10%责任适当。负责安装的工程公司应承担60%的责任,扣除垫付医疗费,还需承担共计219775元;唐河县某燃气公司应付30%责任,扣除已垫付医疗费,还需承担共计242985元。 

  判决生效后,二被告的赔偿款迟迟未向王某等三人支付,案件随即进入执行程序。该次事故导致王某一家三口不同等级伤残,不但影响了他们的日常生活,也对其精神造成了严重创伤。为了能让伤者早日拿到赔偿款,唐河法院执行干警在拿到案卷后当即接待了申请人,详细了解情况,并多次找二被执行人协调支付赔偿款。但二被执行人消极履行,以种种理由推脱。唐河法院当即决定对其公司账户资金进行冻结,并纳入失信人黑名单,在工程招投标领域进行限制。在法律威严、干警协调和经济制裁的多重压力下,二被执行公司的负责人先后找申请人协商,并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全部赔偿款。申请人终于在18年春节前拿到了赔偿款。案件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管银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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