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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日报》温情执行 主动还款

发布时间:2017-11-08 15:41:51


报讯 (记者刘亚芳)唐河法院在继续对“老赖们”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不忘温情调解,日前,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被执行人郑某主动拿出执行款,履行了执行义务。

    2016年3月,苗某以17.3万元的价格从被执行人郑某手中购买一辆二手工程运输车,后来发现该车发动机及多处车辆配件系拼凑而成,无法年检。苗某诉至法院,唐河法院判决撤销车辆转让协议,苗某将涉事车辆退还,郑某将购车所有费用共计17.3万元退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郑某一直推诿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来到郑某家中时了解到,郑某刚动过手术,身体至今还未恢复,且后续治疗费用很大。鉴于此,干警们主动与申请人苗某沟通,积极促成双方协商解决。郑某有感于干警们照顾自己的难处,冒着大雨为自己的事来回奔波,当场履行了10万元钱,并约定一个月内将剩余尾款结清。10月21日上午,苗某将涉事工程运输车交付郑某,郑某也将剩余的7.3万元执行尾款交还,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文章出处:11月7日《南阳日报》第A6版:法治热点    

责任编辑:管银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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